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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招标人”)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决定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馨科技选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JSBX -2024-001

3、招标人简介: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14,总股本为72003.4264万股。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分布在江苏、安徽、厦门等地,业务范围涵盖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电网灵活性调峰、重卡换电、储能与综合能源项目投资与运营在内的新能源产品及服务以及光伏设备、电网调峰设备、人工智能设备、各种精密结构件等高端智能装备制造。

4、招标内容:满足招标人所需的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子公司单体及合并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如有);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出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咨询服务、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咨询与审核服务;提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咨询服务;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如财务、会计政策培训辅导等)。

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即在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后,该会计师事务所将作为招标人在2024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质量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签字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等)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上市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收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期间的日工作时间(9:00-18: 00),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为受邀投标人的正式职工。

2、受邀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

2、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直接送达递交,逾期送达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递交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明智路2号证大喜玛拉雅N座8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明智路2号证大喜玛拉雅N座8楼

六、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布公告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oamax.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明智路2号证大喜玛拉雅N座8楼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875206689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名称

内容

招标项目

概况

1.招标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宝馨科技选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3.项目内容:满足招标人所需的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子公司单体及合并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如有);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出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咨询服务、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咨询与审核服务;提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咨询服务;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如财务、会计政策培训辅导等)。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即在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后,该会计师事务所将作为招标人在2024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选聘事项须经招标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招标文件

组成

1.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签字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投标文件

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的实施方案;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具体投标文件组成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投标报价

要求

报价包含审计服务、税费等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

份数

R正本1份

R副本4份

R电子档1份(提供U盘,U盘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投标报价表(采用可编辑的文件格式,如Word 、Excel等);第二部分为:除投标报价表以外的其他内容(格式不限)。)

投标文件

封套的标记

R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R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

时间

截止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

投标文件

递交

1.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明智路2号证大喜玛拉雅N8

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R不退还;□退还,时间:_____

开标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00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明智路2号证大喜玛拉雅N8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是否允许

偏离

£不允许R允许。

允许偏离范围:不能出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将被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库;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将被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库。投标人和中标人被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库的,未退库之前,禁止参加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①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提供的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包含近三年内(以处理处罚文件号发布时间为准)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注册会计师(以《2022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为准)的。

3.中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若拒不配合调查工作,招标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2.1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费用承担

1.4.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1.5.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1.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可使用其他语言,但均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1.7.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偏离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2.1.3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2.2.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对每一投标人仅接受一个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中有关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招标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对各种影响报价的现场因素和项目对象情况等已有充分了解,故中标后任何因忽视、误解或服务时间延长等导致的费用追加的申请都将不被接受。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须符合关于投标文件签署、装订的有关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网银转账形式转出。

3.4.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4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5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3.1的要求提供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纸质的投标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要求提供电子文件,则包括电子文件)由投标人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规定进行标记,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给招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否则将导致被否决投标。

4.3.4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及开标人等信息;

2)由开标工作人员和开标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并存档备查。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6.1.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原则。

6.3评标及定标方法

6.3.1 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一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在完成评分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人数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6.3.2 采用其他方式评标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6.3.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数量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大于等于中标人数量的 ,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但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投标被否决的除外。

6.3.4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的,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将通过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相同得分投标人的排名。

6.3.6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如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丧失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顺延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4否决投标的判定

6.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4.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4.3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

6.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不符合前附表中“投标报价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4)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8)资格条件不满足第一章和本章前附表要求或者未按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9)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的;

10)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包含近三年内(以处理处罚文件号发布时间为准)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注册会计师的。

6.4.5否决投标的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6.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参与评标。

6.5.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5.5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6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会被询标。如投标人未对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漏报项目视为对全部项目的优惠,投标人中标的,仍应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招标内容。

6.6 价格计算错误的确定

6.6.1评标过程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6.2 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 评标过程保密

6.7.1 在宣布中标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6.7.2 投标人不得探听6.7.1条所述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6.7.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6.8 中标无效

6.8.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6.8.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8.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6.9 否决所有投标

6.9.1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9.2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任何投标,及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7.合同授予

7.1中标通知

7.1.1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法律约束力。

7.2履约担保

7.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损失限于投标人投标发生的实际支出及中标后为履行项目所作的必要准备,对于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前擅自按合同履行或其他扩大的损失招标人不予赔偿。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1.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附件一、评标方法及评分细则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个投标人及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出现本招标文件第二章6.4条款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评分细则对其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细则,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出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审类别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30分)

类似项目

业绩

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开展过类似审计服务经验的相关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 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

投标人(含总所或下属其他分所)近三年(以处理处罚文件号发布时间为准)受到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等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的,每一项扣5分。

10


审计费用报价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10

团队成员

拟派2个项目现场负责人

1.取得注册会计师年限, 10年(含) 及以上得3分,5(含) 至10 (不含)年得2分, 5 (不含) 年以下得1分;     

2.具有会计类或审计类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会计类或审计类中级职称得1分,其余不得分。  

5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审计师,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服务人员按时部署方案


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分工明确得 2分;

人员结构较合理、专业配置较齐全,分工较明确得 1 分;

 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拟派驻人员名单和岗位分工。

5

技术部分

(70分)

合评价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通告排名顺序情况打分,排名1-20名(含)的得5分,排名21-40名(含)的得3分,排名41-50名(含)的得1分,排名50名以后的不得分

5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

派审计项目相关人员(合伙人、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须具有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1.项目签字人签署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每个业绩加1分,满分2分。

2.项目签字人签署过招标人同类型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得3分(签署项目不能与第1项重复计算)。

5

审计服务

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审计项目类别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模板)或设想概述及服务承诺、时间安排等:

审计方案详细缜密,各项细节全面合理,环节严谨明确,时间安排合理可行,完全有效的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10分;

审计方案详细缜密,各项细节基本合理,环节严谨明确,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可行,能有效的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8分;

审计方案基本详细,各项细节基本合理,环节基本严谨明确,时间安排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6分;

审计方案全面合理性一般,环节相对严谨明确,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4分;

审计方案全面性较差,合理性较差,环节严谨程度较差,基本可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得2分;

未提供审计方案得 0 分。

10

质量技术目标及保障措施

量目标清晰明确,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详尽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科学、准确、合理,针对性强得40分;

质量目标清晰明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科学,内容合理可行,具有一定针对性得30分;

质量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内容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20分。

质量目标模糊,保障措施内容一般,无针对性得10分;

质量目标模糊,保障措施不合理,不可行得或未提供0分;

40

应急方案

提供的应急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 5 分;

提供的应急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好得 3分;

提供的应急方案较简单,针对性一般得 1分;

提供的应急方案无具体内容,针对性差得 0 分。

5

合理化建议

提供合理可行的有利于项目进行的建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每提供一条得 1 分, 最多得3分。

3

服务配合

服务商应承诺在审计过程中与后续的复审、评审程序中与采购人积极的配合;有明确的保证履行措施,建立良好的有效沟通措施;每提供一项满足要求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2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12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乙方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412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甲方管理层负责评估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必须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甲方治理层负责监督甲方的财务报告过程。

4.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

2.乙方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3.乙方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4.乙方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5.乙方对甲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甲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乙方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乙方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乙方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甲方不能持续经营。

6.乙方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7.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8.乙方从与甲方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确定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如适用)。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乙方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9.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要求。

10.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无法避免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1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1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向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报备;(6)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小写【】)。

2.甲方应于乙方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日内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中止,甲方需支付【】万元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

5.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生,且乙方应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的合法票据,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6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

(l)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甲方有责任设计、执行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定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其实施,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

2.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甲方应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4.为满足乙方对甲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内部控制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执行相关工作。

4.甲方管理层应对其作出的与内部控制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5.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6.甲方应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该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甲方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内部控制,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关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工作还包括实施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3.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5.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6.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小写:【】)。

2.甲方应于乙方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日内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中止,甲方需支付【】万元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付。

5.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生,且乙方应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的合法票据,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6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__1__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招标编号:  JSBX-2024-001

 

 

 

 

 

 

 

 

 

         投标人 (盖章) :               

 

       


评审索引表

评审项目

评分要求

所在页码






















 

 

 

 

 

 

 

 

一、投标书

日期:       

致: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签字代表___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及副本___份。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的实施方案

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报价表确定的价格,参与投标并承诺:

1.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4.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被接受。如果我方中标,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对我方的约束性文件。

5.我方保证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7.我方承诺:审计完成时间满足贵方董事会、股东大会、证监会及交易所等其他监管部门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同时,对于我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贵方信息予以保密。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进行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其他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

(编号)


投标总价

大写:           /

小写:           /

服务期

1年

优惠条件承诺


保证金情况

(请在□内打√)

□有□无

□网银汇款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万元/年)

备注

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具体服务范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项目概况”相关说明为准

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小写):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如投标人为分所机

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签字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等)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七、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实施方案

(一)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规格


































































声明:除上表中所列出的技术规格偏离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对于的技术要求不再有其他技术规格偏离。

                                     

 

注: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商务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声明:除上表中所列出的商务偏离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对于的商务要求不再有其他商务条款偏离。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技术

职称

相关工作年限

备注

























































































注:服务人员中应不包含近三年内(以处理处罚文件号发布时间为准)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注册会计师(以《2022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

规模

获奖

情况

签约及服务

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五)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方案的合理性、逻辑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和项目整体协调能力,内部复核质量控制、审计策略、进度节点控制措施和落实方法等。

①时间要求方面:审计完成时间需满足招标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证监会及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

②工作内容方面:完成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有)、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查意见、日常会计核算及定期报告的咨询和审核,以及招标人所需的其他服务。

审计服务质量方面:认真遵照《独立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职业规范,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结论及意见应当准确恰当,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对应关系适当、严密,审计结论披露信息全面完整。

2.信息安全与风险评估承担能力:投标人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方案与风险评估承担能力情况。

投标人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针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信息的保密措施,投标人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等风险评估承担能力。

3、审计质量管理水平:投标人审计控制制度,以及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方面的政策与程序情况。

①审计资料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②项目咨询的控制(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适当咨询,并适当记录和执行咨询形成的结论);

③意见分歧解决的控制(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

④项目质量复核的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以及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

⑤项目质量检查的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周期性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的控制(采用必要的程序识别质量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及时进行整改)。

(六)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针对评分细则)